一、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原则
1. 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全国医学考试中心举行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英语分数线由国家统一划定);
2. 总成绩=英语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 复试成绩未达到满分60%的考生不予录取。
4. 对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报考导师情况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复试考核小组人员组成
学院组织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复试按学科成立若干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由5名副高级以上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人为博士生导师,并指定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协调、记录、摄像等工作,考核过程要真实记录并妥善留存记录材料、摄像材料,以备查验。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原则上须参加该考生的考核工作,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试,需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专人代为面试。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中途不得提前离场或换人。
三、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复试考核内容应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应涉及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专业及专业基础考查、临床工作、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三个模块,总成绩为100分。考核形式由专家组自行确定。
为保证招考环节公正、公平、公开,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请各考核小组对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所有影像资料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复试内容 | 满分(100分) |
1.外语应用能力(通过考生的外语自我介绍、专业文献翻译或专业外语口语等测试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 | 30分 |
2.专业及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了解) | 30分 |
3.临床工作、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结合临床工作能力以及从事临床工作后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硕士阶段科研成果以及所具备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40分 |
四、材料复审
各考核小组秘书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考生报考材料,以及考生现场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职称证书原件或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结合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考核。
五、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由各学科安排确定通知导师,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同时领取《复试安排表》,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表格。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8年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