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班级:
我院2017-2018年度扬子江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未超出学习年限的全日制境内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子江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
三、名额分配:每个班级限报1人。(学院共3个名额)
四、评审要求:
1.各班级按照评选细则择优推荐;
2.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年级上报推荐人情况,组织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报送要求:
1.各年级辅导员于11月26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汉中门8号楼501-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405610339@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送审材料要求:书面申请书1份、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2份、成绩单打印件1份(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个人科研情况目录(附件3)1份、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1份。个人申请材料需制作好封面、科研成果目录。全部附件材料需同时上交电子版。
六、注意事项:
1.在职研究生不参加评选;
2.凡在此前获得过奖学金的研究生申报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3.七年制(未转八)研究生归由学生工作处负责。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子江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附件2:《扬子江奖学金》审批表.doc附件3个人科研情况目录.xls附件4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