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21年度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附属医院研究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我院2021年度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核的组织、协调与督查工作。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小组
根据报考情况,按学科相近原则分为若干个考核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相关学科范围内招生考核具体工作。每个学科考核小组须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原则上含3名学术型博士生导师,专家组必须包含招生导师。每组配秘书1-2名。
三、资格复审与确定入围名单
对研究生院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相关考生材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考核小组专家与招生导师对符合研究生院形式审查要求的考生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学科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四、考核内容
学科综合考核主要对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要求考生现场作答。考核过程中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考核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妥善留存备查。
学科综合考核总成绩=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综合能力。学科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予以淘汰。
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内容 | 满分(100分) |
1.外语能力(通过考生的外语自我介绍、专业文献翻译或专业外语口语等测试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 | 30分 |
2.专业基础(着重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专业前沿知识的了解) | 30分 |
3.科研能力(着重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40分 |
五、拟录取
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学科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并公示。
六、其他
1.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核实,取消申请资格。
2.其他未尽事宜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裁定。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