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研究生答辩相关工作,便于各位研究生有序、规范地进行答辩申请,现就2021年9月批次毕业研究生答辩申请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资格 完成全部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盲审者可申请答辩。 注意: 1.参加复议的请务必复审结果通过后方可提交答辩申请。 2.重申关于盲审合格意见有效期限:规定限期为3个月。超过3个月,必须重新送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盲审,认定为盲审二次送审。(校学位办2021年3月8日补充)此次盲审通过的同学,请在本批次完成答辩,如尚未达到授予学位条件,可待学位授予条件满足后申请学位。 二、答辩申请审核程序 (一)个人信息完善 申请人需在研究生系统“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修改”栏目下完善个人信息。相关个人信息将会和教育部研究生学籍联网,学生毕业后相关信息不得修改,因此请每位研究生务必仔细核对个人信息。 (二)网上申请 所有申请人需在研究生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申请”栏目下进行网上答辩申请。未进行网上申请者,不得参加现场审核。 (三)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 8月26日8:30-11:30,15:00-17:00:定于8月28日前答辩的研究生 8月28日8:30-11:30:定于8月28日-9月1日答辩的研究生 请各位研究生按照指定时间申请。 注意:通过网上申请及现场审核的研究生方可进行答辩。 2.申请地点: 汉中门八号楼501-2 3.现场审核内容: 请至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答辩申请及学位申请用表”相关内容,按照相应卷内目录顺序整理相关材料。(下载地址: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表格下载-答辩申请及学位申请用表) 注意:今年有重要更新,请勿用往年表格。请大家与导师商定答辩时间及答辩专家后再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表决票数量应与答辩专家数一致。 三、答辩相关要求 (一)答辩专家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单数)具有导师资格的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其中博导至少3名、外单位专家至少2名。委员会主席由具备博导资格的专家担任,委员会设秘书1名。答辩博士的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单数)具有导师资格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正高职称专家至少1名、外单位专家至少1名。委员会设主席1名、秘书1名。答辩硕士的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3.建议中西医结合专业研究生答辩专家组中有一定数量的中医学专业的专家。 (二)答辩形式 1.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要求相关毕业研究生全部开展线下答辩。 2.因身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等特殊情况,毕业研究生可书面申请,经导师确认后,由其本人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申请,经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确认后,方可开展线上答辩。线上答辩视频和答辩记录(PDF版)至少需留存至毕业后一年。 附: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8月26日全天、8月28日上午 | 答辩申请(汉中) | 8月26日-9月01日 | 学位论文答辩 | 9月02日 |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预计) | 时间待定 | 召开院学位委员会(预计) |
(以上为初拟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1.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