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
关于做好2021年12月批次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13 浏览次数: 466

为有序高效做好202112月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审核对象

完成培养环节、通过论文答辩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

二、学位申请审核时间地点

请各位同学务必在12月15日17:00前至汉中门八号楼501-2办公室提交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材料者将不能本批次授予学位。

三、学位申请审核程序

1.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答辩结果,录入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信息,并上传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页(有导师签字),上传文件格式为DOC格式,请将相关文件合并至word文档后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30M,操作步骤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申请操作流程。(七年制学生、港澳台及留学生不作录入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要求。)

2.填写“学位授予数据录入”。此部分数据将上传至教育部系统论证学位证书使用,请务必保证数据准确、完整,否则影响学位授予。凡填写错漏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3.填写“学位授予申请”。

四、学位申请材料归档要求

1.按照答辩材料包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整理相关材料,自行核查所有文件的日期、签字是否完整。科技档案袋在学位申请现场入口处领取,卷内目录粘贴于科技档案袋封面,装袋并在责任人处签字,档案袋底部标记学号及姓名。

2.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定稿后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5份。提交校图书馆1份、科技档案袋1份、培养单位3份,培养单位3份分别用于提交至国家图书馆、中国知网和学院留存。学位论文纸质版在提交校图书馆的同时,需在其“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提交具体事项及提交时间请详阅图书馆主页“学生服务”“学位论文提交”专栏或关注“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需凭回执单领取学位证书)。保密论文应做好终稿论文封面相应标注,提交保密论文申请,保密论文不参加各级各类优秀论文评选。

3.特别提醒: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原件请携带至审核现场,审核后归还。杂志复印件(封面+目录+文章全文,SCI文章在右上角标记影响因子)存入科技档案袋。学位申请书第15页需附导师确认签字的申请学位成果复印件(包括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及标注的第一单位;通讯作者信息)。

4.因研究生身处疫情高风险地区、境外等特殊情况申请线上答辩的同学,请将线上答辩申请存入科技档案袋,线上答辩视频和答辩记录(PDF版)请自行妥善保存备查。

五、其他事项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请自行保管学位申请材料,下次申请学位时提交。

2.未提交纸质版毕业生照片者,请务必于申请学位时,将4张照片提交至学院(境外研究生请提交至国教院),用于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制作。照片背面写上学号+姓名。没有拍照的同学,可到洪武路166号洪武公馆408室补拍,电话:025-84506946

3.因防疫防控要求,提交学位材料现场,请自觉佩戴口罩,间隔1米保持安全距离,并提前根据相关要求做好进出校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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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