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老师:
学校发布《关于收取教职工新学历学位等材料的通知》(附件),学历学位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否则新的学历学位、博士后经历等不能认定。请相关老师按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关于收取教职工新学历学位等材料的通知.pdf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