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工作时间内教学、医疗等情况的通知
各教研室、研究中心(所)、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医疗等行为,强化教职工的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审核管理和监督备案,保障学校正常的管理和教学科研活动,根据学校《关于统计工作时间内教学、医疗等情况的通知》要求,请各部门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规范教职工教学医疗等行为的规定》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自改,完成《教职工工作时间内教学、医疗等情况统计表》,具体要求如下:
1、处级及以上干部填写教学、医疗等情况,学院汇总后报送组织部。
2、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填写教学、医疗等情况,专任教师填写医疗等情况,实验技术人员和图书、卫生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参照党政管理人员要求填写,学院汇总后报送人力资源处。
3、情况统计表由各部门汇总并部门负责人签字,在11月2日前报送(纸质版+电子版)。
联系人:潘青云,85811644,仙林校区B13-405
张来根,86587810,汉中门校区8号楼501
学院办公邮箱:ylyb_2007@163.com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规范教职工教学医疗等行为的规定
2. 教职工工作时间内教学、医疗等情况统计表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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