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
关于开展2023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20 浏览次数: 160

关于开展2023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研室、研究中心(所)、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工作实际,2023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的范围

2022年起正式进入我校工作且目前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和教师外系列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含实验、图书、文博、档案、工程等专业);往年岗前培训未通过的人员,如符合条件也须参与认定。

卫生、会计、审计、编辑等实行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在认定范围之内。

二、认定工作的相关条件与标准

根据上级和学校关于职称评审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其中关于工作年限和通过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的有关要求是:本科毕业后到校工作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满一年,认定初级职称;硕士、博士毕业后到校工作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从到校工作当年认定初级、中级职称。未通过岗前培训考试的从具备条件的年限起延期认定直至通过考试为止。

三、认定工作的时间和任务安排

请各部门认真开展宣传、组织工作,务必通知到相关人员。申报人员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填写《202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请各相关老师6月23日周五16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汉中门校区8号楼501),电子版发送至:ylyb_2007@163.com逾期恕不受理。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人员,本年度学校不再组织认定工作。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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