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第四批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02 浏览次数: 158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第四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61号),现就申报该项目的相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

     2.重大项目申请人或者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应当具备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

     4.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课题,并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含各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

      二、注意事项

      1.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项目指南”中查看指南。有意申请者应于8月15日前联系科技处,申请书提交期限为2024年8月30日至9月8日

      2.重大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在信息系统中首先填写“项目申请书”,然后给该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赋予课题的申请权限,未经赋权的课题申请人将无法提交申请。

      3.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项目申请”或者“课题申请”,附注说明选择相关重大项目指南名称,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4.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所申请重大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说明本项目申请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5.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有关预算编报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联系人:沈致远(科技处)、王佳(学院)

      联系电话:025-85811065/15605152658、025-85811644/13813889627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