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切实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工作,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推广应用和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我校将继续开展一批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遴选基本条件
(一)第1-5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二)第二届“国医大师”初审合格人员;
(三)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全国知名的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省级名中医;
(四)医德高尚,有丰富、独到的中医药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在群众中享有盛誉;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中医临床实践,并积极开展学术传承活动和培养后继人才工作。
二、工作室团队及负责人应具备条件
(一)工作室团队由名老中医药专家本人、工作室负责人,中医临床、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网络等多学科工作人员组成,人员年龄、专业和职称结构应相对合理,规模适当;
(二)工作室负责人应该热爱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与名老中医药专家专业一致,并由该专家本人推荐认可,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在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
(三)工作室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应优先考虑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或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三、遴选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遴选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申报人填写《2014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
(三)各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推荐专家进行排序,将《2014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2014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各一式2份,于2014年6月30日前送交人事处.
附件:
1.2014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2. 2014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