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朱良春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杰发布时间:2019-06-01浏览次数:1025

各年级、各班级:

国医大师朱良春教授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教育事业,特在我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基金,激励品学兼优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朱良春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2)要求,现将具体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境内全日制学制内医药专业非定向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奖名额

研究生每年5个名额,其中医学类专业3(中医学、临床医学)(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名)、药学类专业2名(中药学、药学)(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名)。每人一次性奖励8000元,我院本次具体推荐名额为3人。校级层面还将进行差额选拔(如有必要,学校会增加答辩环节)。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献身中医药事业。

2.学习成绩优秀,临床或科研能力突出。各门理论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功底,发表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或有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取得一定的成绩。

3.勇于奉献,服务社会。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符合以上条件且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4.所有申报材料限于本学位阶段。凡在本学位阶段获得过各种校内奖学金的申请人,只能申报最近一次获得任何一项奖学金之后的成果,但以岭中医药奖除外。申报成果截止日期为2019531日。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各单位根据2019年度研究生朱良春奖学金推荐名额分布表(附件1)进行推荐。

2)各学院、各单位负责向本单位研究生宣传和学习文件精神,并组织申报。

365日前研究生将申请材料附件3注:审批表中申请理由务必写明家庭情况,包括家庭成员、职业、人均月收入或家庭年收入等附件4和相关成绩、科研成果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并呈交至汉中门校区501-2,电子版发送至405610339@qq.com,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4请各年级、各班级务必严格检查申请材料,一经发现个人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立即取消该奖学金评选资格,并将取消该研究生在读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附件1.docx附件2.docx附件3.doc附件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