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龚晓燕发布时间:2020-07-09浏览次数:2700

各学位点,全体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相关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https://gra.njucm.edu.cn/2020/0708/c2973a65186/page.htm) 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1. 请申请招生的导师务必于2020年7149:00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OA网研究生办公室龚晓燕邮箱或者外网3059959121@qq.com邮箱

1 认真学习苏教研〔2018〕8 号《关于实施研究生导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 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附件1,并《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承诺书》(附件2)本人签名后扫描成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版)(附件3)相关要求写《2021年申请招收硕博士研究生导师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在研课题任务书扫描件最高影响因子的SCI文章原文及当年影响因子检索截屏(三篇以内)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2. 请申请招生的导师2020年730日前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202.195.210.88/gmis/login.htm教师服务系统(大部分导师需从“非统一身份认证”端口登录,用户名参见附件5;如未修改过密码,初始密码同用户名)完善更新个人基本信息,系统将同步更新至研究生院官网“导师风采”。研究生院官网“导师风采”将作为考生了解导师情况的唯一官方渠道。

二、相关说明

1.申请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年龄为195971日及以后,申请招生的硕士生导师年龄为196471日及以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须是截至202191日仍在研的科研项目(不含延期项目),且是项目第一负责人。

2. 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申请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的导师须为我校聘任的学术型博士生导师,须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研究方向明确、稳定。申请招收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生的导师须为我校聘任的学术型博士生导师或专业型博士生导师,须长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在本专业领域中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申请硕士招生的导师如有科研项目在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之后获得,可在2021年硕士录取前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补充申请。

3.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由各招生单位进行初步审核,报研究生院进行审定。2021年导师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名额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决定。

4.如本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不实、上一年度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研究生工作开展不利等因素将对本年度招生计划进行核减。

 



1-0 第一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00709.pdf

1-1 附件1:关于实施研究生导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 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pdf.pdf

1-2 附件2: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承诺书.pdf

1-3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暂行规定.pdf

1-4 附件4:第一临床医学院2021年申请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信息汇总表.xlsx

1-5 附件5: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师账户查询 20200709.xlsx

1-6 附件6:南中医大研字[2018]22号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pdf



 第一临床医学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