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暂时留校的同学(最多保留两年),符合组织关系转出条件后,需及时申请党组织关系转接。
组织关系转接去向一般为: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①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②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取得接收党组织同意后,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建议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办理流程:
1、毕业生本人填写《》(见附件),注:毕业生党员在填写组织关系登记表前,务必与接收单位联系,取得同意后,落实好组织关系接收的具体党组织(必须明确到党支部)。组织关系转接流程一旦发起,不得变更。因个人申请失误导致组织关系转接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2、 持本人签名的组织关系登记表,联系学院组织员(仙林校区B13-515,025-85811644,每周三办理,寒暑假期间请联系025-86587820 卞老师),补齐党费,开具学院转组织关系介绍信。
3、持上述材料,至仙林校区行政楼4楼,学校组织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