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
关于第一临床医学院2020年12月批次毕业研究生答辩申请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25 浏览次数: 1199

为了便于各位研究生有序、规范地进行答辩申请,特此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资格

(一)完成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可申请答辩。

本次盲审意见反馈在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盲审查询-盲审结果下载”栏目下,硕士研究生为2个盲审意见,博士研究生为3个盲审意见。

(二)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处理办法》,现作以下补充说明:

1.对于“同意答辩”和“修改后答辩”两种评审结论,论文作者应对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逐条进行修改或加以说明,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在导师审查同意后视为“合格”论文,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评审结论为“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即定为“不合格”,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需重新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重新参加盲审,原则上不可参加本次答辩。

3.如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可由学生申请,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后,经导师审阅,如导师认为达到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可向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诉。其中评审结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家均为不同意答辩者,不可申诉。需在导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后,重新提交论文并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后,再次盲审。申诉论文需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盲审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 ,导师签字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结合前面盲审专家评审意见、申诉理由等,对申诉论文是否合格给出评定结论。若专家组的结论均为“同意该生答辩”,则视为盲审通过;若专家组有一位专家的结论为“不同意该生答辩”,需在导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后,重新提交论文并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后,再次盲审,不参加本次答辩。请务必待复审结果通过后提交答辩申请,否则申请无效。

二、 答辩申请审核程序

(一)个人信息完善

申请人需在研究生系统“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修改”栏目下完善个人信息。相关个人信息将会和教育部研究生学籍联网,学生毕业后相关信息不得修改,因此请每位研究生务必仔细核对个人信息。

(二)网上申请

全体申请预答辩、答辩者需在研究生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申请”栏目下进行网上答辩申请。未进行网上申请者,不得参加现场审核。

(三)现场审核

1125日起可汉中门八号楼501-2室进行现场答辩申请。

三、答辩相关要求:

(一)答辩专家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单数)具有导师资格的正高职称专家组成,且博导不少于三名。专家中至少包括两名外单位专家。委员会主席由具备博导资格的专家担任,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答辩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单数)具有导师资格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正高职称专家、一名外单位专家。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秘书一名。答辩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3.建议中西医结合专业研究生答辩专家组中有一定数量的中医学专业的专家。

时间

工作内容

1125-1203

答辩申请(汉中8号楼501-2

1126-1206

学位论文答辩

1207-1208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12月上旬

召开院学位委员会

拟申请学位请加202012月批次学位授予qq群:1060272526,以上为初拟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盲审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doc

答辩申请、学位申请流程图.zip

答辩申请、学位申请表格.zip

 

 

研究生办公室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