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
关于做好2023年9月批次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02 浏览次数: 624

为有序高效做好20239月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审核对象

完成培养环节、通过论文答辩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

二、学位申请审核时间地点

请各位同学务必在9月5日9:00-11:00、15:00-17:00汉中校区八号楼九楼学术报告厅提交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材料者将不能在本批次授予学位。

三、学位申请审核程序

1.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答辩结果,录入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信息,并上传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页(导师签字),上传文件格式为DOC格式,请将相关文件合并至word文档后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30M,操作步骤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申请操作流程。(19级以前港澳台及留学生不作录入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要求。)

2.填写“学位授予数据录入”。此部分数据将上传至教育部系统论证学位证书使用,请务必保证数据准确、完整,否则影响学位授予。凡填写错漏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3.填写“学位授予申请”。

四、学位申请材料归档要求

1.按照答辩材料包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整理相关材料,自行核查所有文件的日期、签字是否完整。科技档案袋在学位申请现场入口处领取,卷内目录粘贴于科技档案袋封面,装袋并在责任人处签字,档案袋底部标记学号及姓名。

2.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定稿后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6份。提交校图书馆1份、科技档案袋1份、培养单位4份,培养单位4份分别用于提交至国家图书馆、中国知网、中信所和学院留存。学位论文纸质版在提交校图书馆的同时,需在其“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提交具体事项及提交时间请详阅图书馆主页“学生服务”“学位论文提交”专栏或关注“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需凭回执单领取学位证书)。延迟公开论文应做好终稿论文封面相应标注(左上角标注内部两年)。

3.特别提醒: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原件请携带至审核现场,审核后归还。见刊杂志复印件(封面+目录+文章全文,SCI文章在右上角标记影响因子,非核心论文请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真伪查询网站截图)存入科技档案袋。学位申请书第15页需附导师确认签字的申请学位成果首页复印件(包括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及标注的第一单位;通讯作者信息)。

五、其他事项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请自行保管学位申请材料,申请学位时提交。

2.同等学力及单证专博同学,请务必于申请学位前,准备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子版照片,用于学位证的制作。

3.获研究生创新项目资助的同学请提交2份结题报告,课题成果复印件一份。

4.为提高效率优化流程,减少大家的等待时间,下载打印学位申请核对单(附件学位申请核对单.pdf),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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