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朱良春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朱良春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境内全日制学制内医药专业非定向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全校研究生每年5个名额,其中医学类专业3名(中医学、临床医学)(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名)、药学类专业2名(中药学、药学)(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名)。我院推荐名额为3人,校级层面进行差额选拔。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朱良春奖学金评选细则》。
符合以上条件且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四、工作进度安排
1. 5月29日,学院发布评审通知,各班级进行宣传动员;
2. 6月3日中午12:00前,参评同学将申报材料交班级副班长(学习委员);
3. 6月4日中午12:00前,班级审核无误后将所有申报材料交辅导员老师(汉中门校区8号楼106办公室),其中附件4需汇总班级各申报人情况至一张表,放在所有材料的第一页;
4. 6月7日左右,学院将组织评审;
5. 学院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后上报党委研工部;
6. 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如有必要,会增加答辩环节)。
五、申请人材料报送要求
1.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朱良春奖学金审批表》;
2. 附件4《2024年度研究生朱良春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3. 成绩单打印件一份(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有效);
4. 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5. 论文相关材料除论文正文外,还需要提供检索报告和中文期刊当期的封面、全部目录页。检索报告中用笔或画图符号醒目标注第一作者、共同一作的*或# 等释义、作者单位、发表时间、影响因子、文章类型等信息,检索报告需导师或通讯作者、学生本人签字证实;
6. 主持的科研项目立项证明一份,用笔或画图符号醒目标注姓名、项目名称;
7. 志愿、社会实践、获奖、履职等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1.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参与当年学校其他各类社会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请各班级务必严格把关审核;
2. 奖学金申请人的相关成果和支撑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皆可(推荐汇总表中涉及全部内容需提供附件,无附件支撑视为无效材料);
3. 申请人提供的成果(含论文、课题、获奖等)均应为本人在相应研究生学习阶段以南京中医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
4. 附件4里的核算分数参考《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3版)》(附件2),自己算出来;
5. 提交材料清单:
(1)纸质版:用燕尾夹装订,装订顺序为①附件4汇总表 ②附件3审批表 ③成绩单 ④英语证书 ⑤附件4中提及的论文(论文顺序与附件4填写顺序一致,先提供检索报告,然后提供论文,即第一篇检索报告对应第一篇论文,第二篇检索报告对应第二篇论文,依次类推) ⑥ 主持的科研项目立项证明 ⑧志愿、社会实践、获奖、履职等证明材料(与附件4填写顺序一致);
(2)电子版:附件3审批表、附件4汇总表。附件4由副班长(学习委员)以班级为单位汇总至一张表,命名格式为:班级+申报朱良春奖学金,附件3以“班级+姓名”命名。电子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以压缩包的形式,以“班级+申报朱良春奖学金”命名发给辅导员老师;
6. 请提交材料前逐字逐句检查至少3遍!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3版).pdf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