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意见
各毕业班: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22〕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即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定向委培和订单定向培养学生不参加推免遴选。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崇高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能够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30%以内(含30%),且无必修课考试不及格或补考、重修记录,无留级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或作弊,以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推荐本科专业及名额分配
1、推荐计划及候选人数见下表
序号 | 专业(专业方向) | 专业人数 | 推荐名额 |
1 | 2020级中医学 | 180 | 43 |
2 | 2020级中医学(妇产科学) | 42 | 9 |
3 | 2020级中医儿科学 | 42 | 9 |
4 | 2021级眼视光学 | 39 | 4 |
5 | 2020级中医学(全科医学) | 117 | 23 |
2、根据院推荐工作组集体讨论决定,本院的候选人推荐按专业进行综合排名。
三、学院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1 | 向全体2025届本科毕业生传达2024年推免要求、本校《管理办法》、推免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 9月6日 |
2 | 学院推荐工作组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 9月8日 |
3 | 计算必修课平均绩点并向学生公布 | 9月6日 |
4 | 填写《推免申请表》并将相关申请材料交学院 | 9月9日 |
5 | 学院组织院级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相关材料,组织公开答辩 | 9月11日 |
6 | 学院计算综合排名,交学院推荐工作组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 9月12日 |
四、推免生综合排名计算办法
符合推荐条件(一)—(五)项规定的学生即具有申请推免生资格。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对具有申请推免生资格的申请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综合排名。
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保留4位)×10+50+附加分。
(一)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1. 列入绩点计算课程为人才培养方案中截至推免工作所在学期上一学期末的所有必修课,所有课程以初修成绩计算;由学校推荐参加校际交流学生,需按调整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交流项目课程学习,交流校修读的必修课程学分绩点纳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2. 体育、军事理论、形势与政策、美育、劳动教育课程初修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附加分计算方法:
所有加分项应为学生在我校修读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于当年推免工作启动日之前取得,以南京中医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各类竞赛、成果、奖励和表彰等。各类竞赛、成果、奖励和表彰须为政府主管部门主办,由学校组织推荐参加而取得;学生获得的各类奖项须在提交申请时提供正式的证书或文件,学术论文须见刊且仅限1篇。
所有竞赛,单人参赛者,按照第一主创(获奖人)相应等次奖项加分分值计算。团体参赛者(2人及以上),有贡献排序的,第二主创(获奖人)及以后者(最多排名前五位)分别按照第一主创(获奖人)加分分值的80%、60%、50%和40%计算;无贡献排序的,则参照有贡献排序加分规则计算参赛团队附加总分,并以团队均分作为每一团队成员加分值。同一类别(即学科类、文体类、表彰类)或同一赛事的附加分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赛事获奖的附加分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竞赛奖项(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除外)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创新创业能力
①学科竞赛:指学校认可的国家部委、国家部委下属的司局、国家部委管
管理的局、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一级行业学会(协会)、国际权威机构举办的竞赛。学科竞赛第一主创不同获奖等次加分标准见《管理办法》表1。
②学术论文: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不
含文献综述),须经学生所属学院组织专家答辩后确认论文的学术价值及学生本人对论文的学术贡献后予以加分。
SCI、SSCI、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和CSCD(均不含扩展版)源期刊,加1.0分。
2、素质能力
①文体竞赛:获国家级竞赛(教育部、国家文化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大
学生体育协会、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主办)前三等次奖项第一获奖人分别加2.0、1.5、1.0分。
②参军入伍情况: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者加0.5分,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再加1.0分。
③个人表彰情况: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加1.5分;国家运动健将级运动员加1.5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加0.5分;国家级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1.0分。
④特殊表彰:主要指由政府机构进行的特殊表彰,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
金不计在内,经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以国家级表彰不超过2.0分计算、省级表彰不加分,同类表彰不重复计算,具体加分分值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五、相关工作说明
1.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表彰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材料不纳入学生推免综合成绩计算系统。
2.学院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回避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推荐汇总名单之前,如有学生书面确认放弃推荐资格,可向后顺延推荐;校级审核过程中如有学生不符合推荐资格,可向后顺延推荐;推荐名单一旦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则不可顺延替补或更改。
六、获得推荐的学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2025届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推荐学生个人成绩单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须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出具);
(3)所有加分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关审核部门公章;
(4)因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加分的,还需提供学院组织公开答辩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签字的鉴定意见和答辩记录。
申请材料电子版请于9月9日下午14点前交至学工办B13-525赵文俊老师处,由院推荐工作组确定推荐人名单及候选人名单后,送交教务处。(联系人:赵文俊,电话:85811534,18851193566)
七、院工作组
推荐组组长:方祝元
推荐组成员:闵文、沈永健、李建兵、何晓瑾、陶磊、王亮、龚晓燕
推荐组秘书:朱玲艳、陶磊、赵文俊
专家组组长:汪悦
专家组成员:叶放、尚文斌、孙丽霞、沈卫星、纪建建、
专家组秘书:朱玲艳、赵文俊
八、取消推荐资格
推荐名单确定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推荐资格:
1.受到任何形式处分的;
2.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3.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九、工作监督
1、学校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以及拟推荐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在校园网主页发布、公示。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