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优良学风流动红旗评定方法

发布者:赵文俊发布时间:2024-10-30浏览次数:10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优良学风流动红旗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优良学风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评价体系在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树立先进典型,营造笃学善思的优良学风,第一临床医学院决定组织开展院级优良学风流动红旗评定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集体授课班级

第三条  本评定办法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方法。坚持自我测评教师评学学院督查相结合的原则,测评人员、过程、结果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第二章   

  第一临床医学院优良学风流动红旗评定包括学业成绩、教师评学、学院督查和附加分四个方面

  优良学风流动红旗评定最终得分=加权平均分*50%+教师评学*25%+学院督查分*25%+附加分其中加权平均分为每学期班级的所有必修课(除体育外)的加权平均分,教师评学和学院督查总分均为100,附加分不设上限。

  每学期初学院将组织评定优良学风流动红旗评定成绩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综合得分前30%的班级获得优良学风流动红旗

 

第三章  评定标准

  学院督查分分为100分由学院学生骨干和辅导员成立评定小组,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定

  学院督查分相关指标包括出勤情况、课堂纪律、课堂气氛等三个方面

(一)出勤情况(40分)

1、班级每一名学生每节课迟到一次扣5分;

2、班级每一名学生每节课早退一次扣5分;

3、班级每一名学生每节课无故旷课一次扣10分;

总分40分扣完为止。

出勤情况得分=出勤总分-扣分

(二)课堂纪律(总分30分)

根据学生课堂纪律表现,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30分,20分,10分,0分。

1、优:能够很好地遵守课堂纪律,没有学生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行为;

2、良:能够很好地遵守课堂纪律,有两名以内学生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行为;

3、中:课堂纪律遵守情况一般,有四到五名学生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行为;

4、差:课堂纪律遵守情况较差,有六名以上同学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行为。

(三)课堂气氛(总分30分)

根据学生听课精神风貌、课堂气氛活跃程度,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30分,20分,10分,0分。

1、优:学生听课风貌较好,前排率较高,课堂气氛活跃,学生踊跃发言;

2、良:学生听课风貌良好,前排率尚可,师生互动良好;

3、中:学生听课风貌一般,前排率一般,师生互动较少;

4、差:学生听课风貌较差,前排较为零星,师生几乎没有互动;

  督察组由院学生会、分团委和学业提升工作室骨干及辅导员组成

  教师评学满分为100分任课老师根据授课情况和师生互动情况给予评分,包括课堂准备度,课堂投入度和教学目标完成度。

(一)课堂准备度(30分)

1、课堂准备是指学生是否进行了课前预习或完成了课堂作业,满分10分;

2、学生是否较为迅速地进入课堂学习状态,满分10分;

3、学生的上课态度和精神状态是否较好,满分10分。

任课老师根据上述三个维度,给予评分,满分30分。

(二)课堂投入度(总分40分)

1、学生遵守课堂纪律,无迟到早退或带早餐进教室行为,满分10分;

2、学生听课较为投入,无打瞌睡睡觉等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行为,满分10分;

3、学生听课点头率较高,带有个人思考,满分10分;

4、师生互动良好,学生自主性较高,满分10分。

任课老师根据上述三个维度,给予评分,满分40分。

(三)教学目标完成度(总分30分)

课程结束后,教师评估学生是否达到了本节课的教学目标,分优、良、中三个等级,分别对应30分,20分,10分。

1、优:教学目标完成度较高,学生已经掌握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良:教学目标基本达到,学生基本掌握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中:教学目标完成度较低,大部分学生对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度较低。

 

 

第四章  附加分

第十  附加分班级在学风建设方面所开展的活动、创新性的建议等作为评价的指标。

1、班级积极组织开展晨读打卡、四六级打卡等集体学习活动,并形成推送,一条推送加10分;

2发挥榜样作用班级有同学积极参与并入选学霸小导师活动入选1人加5分

3、班级积极配合学院学风建设相关工作,未如期完成的班级进行扣分,如未完成学情分析工作5分;学院督察组每学期反馈并公示。

 

 

第五章  组织与实施

第十  组织领导

成立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工办牵头负责全评定工作开展。各班级成立班级评定小组,开展班级考勤自查工作

第十  评定流程

1.流动红旗学期一评评定工作由每学期初开展

2. 班级为单位进行评定申报,加分项目提供证明材料。

3. 学院评定工作小组根据申报进行审核评定,并在学院内、各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第十  学生对评定分值有异议的,可在认定过程中或认定结束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异议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第十  本办法自2024年开始实施

 

 

 

南京中医药大学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