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团支部“推优”(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于嫣然发布时间:2024-11-14浏览次数:10

各团支部: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共青团的一项政治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本次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过硬,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党的事业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信仰马克思主义,无宗教信仰、不参加宗教活动,无否定党的领导、分裂国家等不当政治言行。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积极投身各类实践活动,勇于承担党组织委派的各项任务,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在校期间,参加“双学”等思想政治学习活动;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平均每学期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5个学时。参加班级(含班级团支部)组织活动的平均次数不低于班级活动总次数的60%。

3.入党愿望强烈,动机端正,能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按时递交思想汇报,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以上2023年下半年或之前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4.参加并取得学院分党校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

5.推荐前一学年必修课平均绩点不得低于3.0,同时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50%,且至推荐时止历年必修课科目无不及格现象(重修通过后不计)。

6.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核实即一票否决:

1)在科研中出现剽窃等有违学术道德行为。

2)因违纪受到过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二、推荐程序

1.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团员情况,由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2.团支部大会对推荐对象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到会人数达到本支部团员总数的4/5方可进行,推荐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1/2方可通过。

3.团支部填写附件2、3、4、5,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后,报送至所属党支部书记

三、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具体见附件1:各团支部推优(发展对象)名额分配表

注意请从符合条件的同学中差额推荐,如班级名额等于或大于符合条件同学,请在班级原有名额基础上减少1个名额推荐。

四、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1.各团支部在辅导员指导下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在外床边教学、毕业实习班级的具体推选办法由各班辅导员自行安排,但务必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每位同学知情。

2.各团支部于1118日(周一)下午3点前将发展对象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所在党支部书记,纸质版须请辅导员老师签名确认。推荐材料包括附件2、3、4、5:发展对象名单》《团支部推优(发展对象)班级推荐表》《南京中医药大学团支部推优(发展对象)记录表》《南京中医药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3.本次推荐名额仅为团组织推优计划,且根据上级要求按超出一定比例进行上报,并非最终发展名单。正式计划以上级下达名额、以党支部最终通知为准,名额如有调整,见后续通知。

附件:

1.各团支部推优(发展对象)名额分配表

2.发展对象名单

3.团支部推优(发展对象)班级推荐表

4.南京中医药大学团支部推优(发展对象)记录

5.南京中医药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附件1:2024年下半年各团支部推优(发展对象)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发展对象名单.xls

附件3:团支部推优(发展对象)班级推荐表.doc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团支部推优(发展对象)记录表.doc

附件5:南京中医药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x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

第一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