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境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在读研究生。
二、评选要求
1. 2024级学生根据入学方式核定学业奖学金等次,无需个人申报;
2. 2022级、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院测算、确定名额与组织评定;
3.学院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南中医大研字〔2022〕25号)(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3版)》(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4版)》(附件3)等文件的规定,综合评定申请人在学习、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4. 研究生务必认真核查个人申请材料,填报信息需真实有效。如经核查不符合相关评审要求,视情节严重,评定等级定为三等,或取消评奖资格。
5. 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选工作安排
1. 11月22日10:00前:各班反馈附件6参评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名册电子版;
2. 11月27日前:2022级、2023级硕士各班以班级为单位收齐申请人的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并进行班级初审;
3. 11月29日前:2022级、2023级硕士各班交叉审核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
4. 12月3日前: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材料后,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
四、学业奖学金申请人的材料报送要求
1. 附件5《个人奖学金评分表》一份;
2. 成绩单打印件一份(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有效);
3. 英语六级或四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4. 2023级中医专硕的202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一份;
5. 论文相关材料除论文正文外,还需要提供检索报告和中文期刊当期封面、所有目录页。检索报告中用笔或画图符号醒目标注第一作者、共同一作的*或# 等释义、作者单位、发表时间、影响因子、文章类型等信息,检索报告需导师或通讯作者、学生本人签字证实;
6. 主持的科研项目立项证明一份,用笔或画图符号醒目标注姓名、项目名称;
7. 《个人奖学金评分表》中提及的其他志愿、社会实践、获奖、履职等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 2023年及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学业奖学金的成果(含论文、课题、获奖等)不得在此次申请时重复使用,即所有成果仅能用于1次学业奖学金的评审,不重复加分;
2. 申请人提供的成果(含论文、课题、获奖等)均应为本人在相应研究生学习阶段、2024年8月31日前、以南京中医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
3. 附件5《个人奖学金评分表》中涉及的全部内容需提供附件,无附件支撑视为无效材料;
4. 附件5《个人奖学金评分表》的计算公式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2、附件3)第十一条或第十二条的计分方法填写。
5. 提交材料清单:
(1)纸质版:用燕尾夹或订书机装订,装订顺序为①附件5评分表 ②成绩单 ③英语证书 ④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限2024级中医专硕)⑤附件5中提及的论文(论文顺序与附件6填写顺序一致,先检索报告后论文,即第一篇检索报告对应第一篇论文,第二篇检索报告对应第二篇论文,依次类推)⑥主持的科研项目立项证明 ⑦志愿、社会实践、获奖、履职等证明材料(与附件5填写顺序一致);
(2)电子版: ① 附件5《个人奖学金评分表》命名格式为:班级+姓名+学业奖学金 ②附件4《2024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XX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由副班长(学习委员)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命名格式为:班级+学业奖学金。电子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在11月28日12:00前发给辅导员老师。
6. 学生干部任职考核由相应组织负责,部分活动加分证明将统一出具,未涵盖的活动请学生个人提供佐证材料。
7.学业奖学金的所有申报材料请各班级务必严格把关审核,电子版请各班级内存档,以备次年核查。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南中医大研字〔2022〕25号).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3版).pdf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4版).pdf
附件4:2024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xlsx
附件5:个人奖学金评分表,承诺部分要加入交材料的截止时间,超过截止时间材料不再收取.xls
附件6:2024年度第一临床培养单位全体硕博士研究生名册.xls
附件7: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申请奖、助学金学术成果(论文)认定办法(2022年修订).pdf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