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坚持综合评价,现制定《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1.成立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招生单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面试工作、预录取工作。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
2.按学科、专业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足,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组配备秘书1人。考核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核的具体要求、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各考核小组成员一经确定,在复试过程中不得中途离场或换人。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3.复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考核小组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和考生考核表等纸质材料和相关视频材料于复试结束后提交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关于复试
(一)考生名单
以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名单为准。
(二)资格审查
1.复试前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全过程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三)复试考核(总分500分)
(1)1002/1005/1006/1057/1059专业,复试包括专业笔试(部分专业)、技能考核(部分专业)、综合考核(所有专业)等形式。考生在复试考核的各个环节均须携带身份证与准考证。
专业笔试(200分),时间:3月29日上午8:30-11:00,满分200分。笔试科目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请考生携带黑色签字笔等必要考试工具,不得携带计算器。考试地点在仙林校区,具体安排详见报到现场《考场安排》。
技能考核(100分),时间:3月30日上午8:00统一候考,请考生至少提前20分钟候考。主要测试临床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现场随机抽取。同一考核小组负责同一考核项目,按照客观评分表打分。技能考核成绩仅对当批次有效。考试地点在仙林校区,B13一楼(非架空层),具体安排见考核现场提示。临床技能考核请考生自带白大褂、一次性帽子、口罩等必备物品。
综合考核(200分),内容包含四部分,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考核、外语综合应用能力考核(含口语、听力)。时间:3月31日或4月1日,考试地点在江苏省中医院(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1008、1056、1058专业,复试考核为综合考核,考生在复试考核的各个环节均须携带身份证与准考证。
综合考核(500分),内容包含四部分,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考核、外语综合应用能力考核。
复试考核加强监管,全过程录音录像。综合考核面试时,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所有考核小组须严守纪律,考核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
三、关于录取
1. 各专业(或专业方向)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的总分排名,依次录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专业面试考核成绩未达面试总成绩的60%;
(3)报考1057、1059的考生临床技能考核成绩未达60分;
(4)复试总分未达300分。
2. 面试考核专家组须对“淘汰”考生的面试考核情况作详细说明,全体专家签字确认后,将面试记录、情况说明、面试录像提供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淘汰该考生。淘汰考生的面试记录、情况说明、面试录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议提交至研究生院复查备案。
3. 考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定后汇总至研究生院,经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日期前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四、专业研究方向调整、调剂工作及其他事宜
我院专业研究方向调整、调剂工作及其他事宜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25-86587820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