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在毕业生中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推动毕业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现将我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我院本科生此次共有28个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
二、评选流程
(一)评选步骤
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学生申报、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方式开展。
学生申报步骤:登陆新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各项评优申报—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注:请对照评审条件录入相关信息,获奖时间及名称需与证书一致,与评选条件无关获奖无需录入)
各班评议、公示后(6月2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附件3:2025届优秀毕业生材料审核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965246209@qq.com。
学院对学生申报的内容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学工处。
(二)评选时间安排
5月26日—5月29日 学生申报
5月29日—6月2日 辅导员指导下进行班级评议、班内公示
6月2日—6月5日 学院审核公示后,交至学工处审定
三、评选要求
1.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选小组,严格遵循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严格组织评选。辅导员应全面了解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及相关要求,学院要加强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宣传范围和力度,深入挖掘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事迹,注重评选过程的教育和引导,鼓励广大同学积极申报,提高评选工作的关注度,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带动班风、院风、学风建设。
2.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年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5%,坚持标准和推荐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3.采取个人申报、班级评选小组评议、班级公示、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院公示、学工处公示的形式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
4.各辅导员在学工系统审核环节应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评选指标,删除无关获奖。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2025届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
3.2025届优秀毕业生材料审核汇总表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