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可申报“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两类。
(一)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是围绕党和政府关注的教育发展重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教育问题、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实践与理论问题、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而设立的课题。
(二)专项课题
专项课题是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或省级研究机构委托设立的专项课题(委托专项)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自主设立的专项课题构成(自设专项)。其中,委托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人工智能+教育”研究专项、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开放互鉴的教育国际合作体系研究专项、“新教育实验”创新发展研究专项等6类,课题资助经费均由委托单位承担。自设专项可申报类别包含:“健康第一”研究专项、教育家精神研究专项、青年专项。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1.“重点课题”和“自设专项课题(青年专项)”可参考《江苏省“十五五”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领域》(见附件1),并结合自身研究旨趣、研究专长以及重点关注的教育教学真实问题自主确定研究题目,鼓励“接地气”研究与决策咨询研究,倡导协同攻关与方法创新。
2.“委托专项课题”和“部分自设专项课题”须根据《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2)、《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部分自设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3)中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有关管理规定。
1.课题申报人须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
2.自设专项课题中青年专项申报人须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课题申报人原则上为1人,确需双人申报的,其申报身份均须符合相应课题类别的申报人条件。
4.有以下任一情况的申报人,不得申报。
有主持在研省教科规划课题的;主持的省教科规划课题被中止或被撤项未满3年的;其他与之相当的情况。
5.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课题;同一课题不能同时跨类别申报。
三、申报数量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学校申报限额:重点课题限报7项、委托专项限报3项、自设专项限报6项。
四、申报材料
1.《重点课题申报书》(附件4)或《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5);
2.《评审活页》(附件6);
3.《申报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及盖章PDF版)。
五、申报程序
(一)校内推荐
校内申报阶段无需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请申报人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于2026年6月7日前打包发送邮件:4999487@qq.com,邮件主题为:课题类别+课题申报人+课题名称,文件中包括申报表、活页两个文档。
(二)网络申报
学校推荐课题申报人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供的账号信息(另行通知)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工作。
1.江苏省“十五五”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领域
2.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3.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部分自设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4.重点课题申报书
5.专项课题申报书
6.评审活页
7.申报汇总表
2026年5月9日
第一临床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