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6年校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张心钊发布时间:2026-05-22浏览次数:10

各班级研究生:

根据校党委研工部《关于评选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通知》,现将现将我院2026年校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境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评选人数

我院2026年校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名额为54人。

二、评选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表现优异;

3.学习刻苦、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成绩优秀,获得过一等学业奖学金

4.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优先推荐:

(1)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2)担任学校或学院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是指:校级研究生会各工作部门副职及以上,学院研究生会各工作部门正职及以上);研究生党、团支部书记,委员;班委会干部;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等,任职期需满一年,任职期间能够积极作为,担当奉献;

(3)科研素质能力优秀,成果突出。(参考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4版))

三、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阶段(5月22日—5月26日)

各班级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至少5人,包含班主任老师、辅导员老师、不参评的班委、不参评且不任班委职务的班级同学。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综合表现、申报材料等情况进行评审,确定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班级推荐人选,各班评审需公平、公正、公开,评审结果在班级群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评审阶段(5月27日—5月29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综合表现、申报材料等情况进行评审,确定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学院推荐人选,学院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后上报党委研工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授予获奖学生“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荣誉称号。

各班级原则上按班级人数10%推荐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至学院,对超出班级人数10%名额且特别优秀的同学,经班级评议小组审议后可酌情推荐至学院。学院将根据学校分配的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名额进行差额推荐。各班级需于2026年5月25日将报名情况反馈给各班辅导员,5月27日12:00前将报送材料经班主任签字后提交至汉中门校区18号楼104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班级报送材料要求

1.每名班级推荐同学1份附件1:2026年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报名表纸质版;

2.以班级为单位提交附件2:2026年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培养单位纪律处分且未撤销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学习时间超过规定修业年限者。

(二)已被评选为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称号:

1.毕业离校前有违法违纪行为;

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其他评选未尽事宜,由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报名表.docx

附件2:2026年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汇总表.xlsx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