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玲发布时间:2026-09-08浏览次数:10

各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学校将对2022级至2025级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20日

二、参评对象

2022级至2025级学生

三、评定程序要求

各学院成立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定小组,严格遵循评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的规定执行。其中,2022级-2024级学生按照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开展评定;2025级学生按照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修订)》开展评定辅导员应全面了解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及相关要求。各学院应充分重视评定过程,通过综合素质评定,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起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图强,带动学院、班级学风建设。

四、评定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为评定标准。(满分90分,请仔细看附件1)为评定标准,最终结果填写在附件5上。

2.专业学习素质:由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25-2026学年课程成绩,负责按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点并计算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

3. 身体素质:以体育部提供的成绩为准。体育健康测试免测的同学成绩以当年男生或女生的平均成绩分别计算。

4.发展性素质:发表论文、论著情况、专利等必须是以南京中医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其他各类加分须严格参照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中各类加分条目和要求,不超出所列范围。(加分材料必须在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区间内)。

5.制度版本执行要求:2022级-2024级学生按照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开展评定;2025级学生按照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修订)》开展评定。各学院、班级评定小组需准确区分年级适用文件,严格对照对应版本的指标、加分规则、认定标准开展测评、材料审核与分值核算,不得交叉混用两套评定办法。

6. 请各班级在辅导员领导,班长组织下认真审核加分材料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加分材料电子版(拍照/扫描件)、复印件至学院层面审核,加分材料原件保留以供查验,请各班做好材料汇总整理和收取。

7.各班级需要对综合素质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上报学院。


材料提交

9月11日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至各班辅导员老师处审核,审核无误后辅导员签字:

1. 各班级《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纸质版

2. 各班级发展性素质加分表

3. 加分材料复印件(见习、实习年级不用交)

4. 班级评议人员名单

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电子版至各班辅导员老师处:

1. 附件5《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电子版

2. 发展性素质加分表(加分理由按照提示写清时间、奖项名称、等级、位次等)

3. 加分证明材料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报送,个人加分材料以“姓名+奖项”命名。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处理。

仙林校区联系杨老师,联系电话025-85811190,邮箱070101@njucm.edu.cn,地址:仙林校区,B13-525;

泰州校区联系张老师,邮箱:070114@njucm.edu.cn,地址:泰州校区9号楼221室

所有加分材料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作备份,不归还。论文以已经见刊发表为准,班级评定截止后不认定新的加分,请所有同学注意时间节点。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适用于2022级-2024级学生).pdf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修订)》(适用于2025级学生).pdf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测评表》.xls

附件5.+《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发展性素质加分表》.xls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