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相关奖助学金的评定要求,现启动2026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通过电脑https://jsxszz.jsed.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或移动端“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申请平台(入口为“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的“服务通道”菜单“资助申请”)自愿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申请。请注意规范填写,班级名称须填写教务班级名称。“本学年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项目信息”中须注意同步勾选“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是”。
对“免申即享”对象申请困难生时,免于填写部分信息(学校名称、学校所在区县、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号、入学年度、学段、学生户籍信息、家庭类型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国家教育资助信息、影响家庭经济情况有关信息),只需填写学校信息、家庭地址信息,即可直接确认。
2.学院认定。
①学生提交资助申请后,申请平台系统后台依据《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的计分方式,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打分,生成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量化分值。
②学院家访。班主任、辅导员等通过线上线下学生家访,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存境遇,依据生源地和校园地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状况、家庭负担情况等,综合判断学生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提升资助对象认定的精准性。
③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结合走访、谈话、民主评议结果等,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https://jsxszz.jsed.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
④学院认定工作组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负责学院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初审,申请页面可点击“受助档案查询”调取申请者过往的受助信息【参照历年受助学生信息库中的学生资助档案,包含基本信息(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学习经历、奖助信息】。申请平台提供的量化分值,可以作为各学院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免申即享”对象困难级别默认为特别困难,学院按正常流程审核,支持认定工作组手动调整困难级别。在“免申即享”基础上,可通过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分档资助。
3.学校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提出拟认定的全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二、认定要求
1.认定等级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残疾等级,设置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级。
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务必根据省考要求,严格认定,确保特别困难等级人数和一般困难等级人数一致。
2.公示要求
班级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不出现学生姓名,只公示学号),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删除公示信息。
针对“免申即享”对象,取消提供证明材料和名单公示环节。
3.其他要求
对于少数确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不再申请认定和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可在认真核查、集体审议基础上,免于认定和资助,需学生提交书面申请确认放弃。对于确实存在经济困难,但因自卑心理等原因没有主动提出申请的学生,要通过家庭走访和民主评议落实“应助尽助”。
三、时间节点和后期管理
1.请各班级于10月8日17:00前完成班级评议、适当范围内公示,提醒辅导员老师及时在系统中录入困难等级,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申请表》纸质版至学工办B13-525孙辰老师处。(请在辅导员老师录入困难等级后,申请者通过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申请表,须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好字,学院签字盖章)
2.其他未尽事宜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准。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