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玲发布时间:2026-10-15浏览次数:10


第一临床医学院2022级-2025级同学:

根据江苏省资助管理中心有关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要求,现对我校评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评定工作的评选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具体班级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学院(校区)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知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且2025-2026学年在库,2026年秋季新评不参加。)

     学院(校区)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名额(人)

第一临床医学院仙林校区

54

第一临床医学院泰州校区

12


三、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必须满足学业成绩班级排名前50%或达到平均绩点3.0以上,必修课首考无挂科)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审程序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按规定向班级提出申请,各班级根据分配名额进行评定,班级确定推荐名单且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同学于10月20日前登陆一体化平台“奖优(助)评选体系”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不申报评奖无效,并提醒带班辅导员登陆学工平台审核后提交学院审核。

10月20日17:00前,各班级将以下材料交至各班辅导员处: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3:班级评议小组意见(纸质版,各班辅导员留存)

附件4:《高校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电子版)。其中,申请理由不超过300字,院系意见需要各班辅导员提供个性化评语且不超过100字。

各班辅导员收齐相关材料后,仙林校区统一汇总至孙辰老师处,泰州校区统一汇总至张倩老师处。

2.学院(校区)对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

3.学院(校区)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将拟推荐名单在全院(校区)公示3天,后续学院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学生进行审定,并进行校级公示。

     各班推荐申报人员需于10月15日-10月20日期间登录一体化平台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工作。

     附件1:2026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名额分配(仙林校区).xlsx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汇总表.xlsx

     附件3:班级评议小组意见.doc

     附件4:高校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xls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