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04 浏览次数: 103

各党支部:

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严肃、及时、妥善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党的纪律的要求,也是党员意识和责任心的体现。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和《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类型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升学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1.工作、学习单位建立党组织的,根据录用(录取)通知书要求,将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学习单位的党组织。

2.毕业生党员在本校继续学习或留校工作的,也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党组织。

3.工作、学习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或转到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1.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确有必要,经本人申请,所在党支部和院党委严格审核,校党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书面申请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见附件1

(三)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

一般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党组织,自愿转出的可以按规定转出。组织关系保留在校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员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附件2),报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党组织时间不超过5年。回国后,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二、转接组织关系的程序

(一)登记全体毕业生党员信息

1.党支部要认真统计核对全体毕业生党员信息,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信息汇总表》(附件3)。

2.汇总信息要登记全体毕业生党员,除包括2024届应届毕业生外,还应包括延期至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提前至2024年毕业的学生务必做到人员不漏不重、信息准确有效2024届学生中,组织关系暂留在学校的及延期毕业的,在备注栏注明。

(二)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院党委汇总校核数据后,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转接手续。

1.组织关系转至省内的,由院党委(组织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接,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党员在信息有效期内联系接收方党组织办理报到,完成转接。

2.组织关系转至省外的,如接收单位党组织已接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由院党委(组织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接,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党员在信息有效期内联系接收方党组织办理报到,完成转接。如接收单位党组织未接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由院党委(组织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数据后,打印纸质介绍信,并及时发放至毕业生党员本人。党员持纸质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接收方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并将介绍信回执以邮寄、传真、邮件等形式交至各党支部,由党支部报送学院党委

3.出国(境)或未落实工作单位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校的,党支部和院党委要审批《南京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见附件1),并及时维护台账。

(三)上报数据

618日前,各党支部将《南京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员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信息汇总表》(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员组织关系留校毕业生转出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组织关系留校党员转出组织关系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党务邮箱:nzyyldw@163.com,并将纸质档(支部书记签字)交至院党委(组织员)备案。

三、转接组织关系其他注意事项

1.院党委组织员牵头,组织专人(兼职组织员、党员驿站负责人、毕业班辅导员、相关党支部书记)对所有毕业生党员档案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确保党员材料的规范和完整。兼职组织员牵头负责将党员档案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毕业班辅导员做好工作记录和签名。归档前各党支部必须对《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填写完整规范性进行重点核查。

2.毕业生党员党费收缴截止时间统一为20246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结束后,院党委及党支部应及时完成党员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将暂留毕业生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做好管理教育工作。

4.持纸质版介绍信的党员,要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介绍信遗失、过期,及时向党组织报告。特殊情况下,因改派或接收方党组织变动需要更换介绍信的,应在有效期内将原介绍信交回院党委,重新开具。

5.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申请转出党员组织关系时,应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员组织关系留校毕业生转出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4),院党委进行汇总整理,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组织关系留校党员转出组织关系汇总表》(附件5)。

四、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求

1.党支部要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健全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发挥支委、学生骨干等各方面作用,切实抓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 要从严审核申请组织关系留校的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支部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

3.党支部应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群)等方式每学期至少与出国(境)党员联系一次做好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4.毕业生党员的回执登记工作应于930日前全部完成,并将回执情况报党委和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党委组织部将以多种形式对毕业生党员的回执登记情况开展检查。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

     2.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员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备案表

     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信息汇总表

     4.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员组织关系留校毕业生转出组织关系申请表

          5.南京中医药大学组织关系留校党员转出组织关系汇总表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0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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