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南中医大学字〔2019〕18号)的精神,学院启动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现将认定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5日17时,公示期内,凡我院师生如有异议,均可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南京中医药大学B13-525,电话025-85811534,邮箱:2974820323@qq.com)反映。
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xlsx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