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各教研室、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中第三条“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要求,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要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需提交论文原始数据资料,请在单位证明盖章时提供以下材料:
1、论文原始数据资料声明与承诺(全体作者手签名、导师签名),填写附表中和论文相关的临床研究或实验研究信息。
2、和论文相关的详细原始数据资料(电子版),发送至ylyjsbgs@163.com,以“学号+姓名+导师+论文题目”为文件名。
该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请相互转告。
附件1、《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附件2、论文原始数据资料声明与承诺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9年6月28日
附件1《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docx
附件2 论文原始数据资料声明与承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