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要求,现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22日
二、参评对象
2020-2023年级全体本科学生
三、组织领导
本次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工处负责协调,责任人为学工处分管副处长;相关部门为教务处、体育部,责任人为部门分管领导;学院责任人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各学院成立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定小组,严格遵循评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2024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实评表》(附件1)名额分配进行评定。
四、评定程序、要求、步骤
(一)评定程序
1.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完成综合素质各项目测评及公示。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
2.根据学生手册中《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完成奖学金评定。
(二)评定要求
1. 辅导员应全面了解本次奖学金的评定程序及相关要求。各学院应充分重视评定过程,通过校奖学金的评定,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起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发愤图强,带动学院、班级学风建设。
2. 各奖项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综合奖的总体比例不能突破,上一等奖项名额未用完时,可在同一专业内由下一等奖项使用;符合条件的学生超出评定比例时,由各学院根据综合情况确定;单项奖的评定以总人次计算,不能突破总的比例规定。校级三好学生需从一二等奖学金中产生,德育测评必须为“优”、学年平均绩点须在“4.0”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符合条件的同学需自己向班级申请,不申请视为放弃。
3.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校团委可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推荐符合获奖条件的校优干或院优干候选名额,具体由校团委组织评选、公示。
4. 校优干、院优干在录入学工系统时,请注明:学生职务、任职时间(须为2023-2024学年)。
5. 转专业同学评奖由转出学院负责评定,不占用转出、转入学院名额,同时由转出学院提供《2023-2024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转专业学生获奖信息录入通知》(附件2)至转入学院。该部分同学在录入系统时,请在申请理由第一行注明“转专业”。转出和转入学院均有责任提醒该部分同学至转出学院参加评定。因转出、转入学院疏漏,导致该部分学生未评定成功或逾期的,将由相应学院负责。
6. 奖学金录入学工系统数据请务必准确、申请理由请对照评奖要求简洁明了,描述内容准确清楚,无需展开。学业进步奖务必填写准确进步百分比。
(三)评定步骤
1. 10月22日—11月11日:各班级根据《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2024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实评表(仙林、泰州)》中的名额分配,评出符合条件的初评人员,且名单必须在班内公示,请各班级保留公示凭证。同时通知初评人员登录学工网核对银行卡号。各班级公示无问题后于最迟11月11日(周一)下午17:30前报送附件3:人民奖学金获奖情况统计表(纸质版)至各班辅导员处,辅导员审核签字,同时通知班级公示无异议的同学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奖优(助)评选——学校奖学金——2023-2024学年人民奖学金内录入自己的获奖项目,并提醒辅导员审批,否则评奖无效,同时以专业为单位报送附件1实评表(电子版)至邮箱:2998104239@qq.com。
2.11月12日前,各班辅导员在学工系统审批各班人奖申请情况,将所带班级人奖评定情况纸质版(签字)交至学院杨老师处。
3. 11月13日—11月18日:各学院可根据公示结果对录入的数据进行修正,形成最终的本学院奖学金获奖数据。各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及录入数据的完整、准确性负完全责任。
4. 11月18日—11月23日:学生申报校长特别奖。11月下旬:校长特别奖公开答辩。
5. 11月底: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研究审定,对拟获奖学生进行公示。
附件1: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2024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实评表(仙林、泰州).xlsx
附件2:2023-2024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转专业学生获奖信息录入通知 .doc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