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
关于第一临床医学院201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申请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16 浏览次数: 4756

为了便于各位研究生有序、规范地进行答辩申请,特此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资格

(一)完成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可申请答辩。

本次盲审意见反馈在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盲审查询-盲审结果下载”栏目下,硕士研究生为2个盲审意见,博士研究生为3个盲审意见。

(二)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处理办法》,现作以下补充说明:

1.对于“同意答辩”和“修改后答辩”两种评审结论,论文作者应对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逐条进行修改或加以说明,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在导师审查同意后视为“合格”论文,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评审结论为“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即定为“不合格”,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需重新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重新参加盲审,原则上不可参加本次答辩。

3.如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可由学生申请,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后,经导师审阅,如导师认为达到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其中评审结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家均为不同意答辩者,不可申诉。需在导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后,重新提交论文并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后,再次盲审。申诉论文需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盲审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一式两份,以及修改后的隐名纸质版论文两份,在5月22日之前提交江苏省中医院南院行政楼606室。复议产生的邮寄费,评审费由研究生及导师负责。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复议,不得参与本次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后期处理同不合格论文处理方式。

4.学院组织学科专家组,结合前面盲审专家评审意见、申诉理由以及修改后的论文质量等,对申诉论文是否合格给出评定结论。若专家组的结论均为“同意该生答辩”,则视为盲审通过;若专家组有一位专家的结论为“不同意该生答辩”,需在导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后,重新提交论文并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后,再次盲审,不参加本次答辩。请务必待复审结果通过后方可提交答辩申请,否则申请无效。

二、 答辩申请审核程序

(一)个人信息完善

申请人需在研究生系统“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修改”栏目下完善个人信息。相关个人信息将会和教育部研究生学籍联网,学生毕业后相关信息不得修改,因此请每位研究生务必仔细核对个人信息。

(二)网上申请

全体申请预答辩、答辩者需在研究生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申请”栏目下进行网上答辩申请。未进行网上申请者,不得参加现场审核。

(三)现场审核

博士预答辩及硕、博士正式答辩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1.申请时间:

(1)博士预答辩申请时间:5月17日9:00-11:30,15:00-17:00

(2)硕、博士答辩申请时间:

5月22日8:30-11:30,15:00-17:00  

三年制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硕士研究生、港澳台及留学硕士研究生、针灸推拿学专业导师在省中医院的硕士研究生

5月23日8:30-11:30,15:00-17:00

三年制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全科医学硕士研究生、全体七年制研究生及全体同等学历硕士研究生

5月24日8:30-11:30,15:00-17:00

全体博士研究生

所有博士研究生必须于预答辩完成并通过之后方可进行答辩申请。

请各位同学按照指定时间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通过网上申请及现场审核的研究生方可进行答辩。

2.申请地点:

预答辩、答辩申请均在江苏省中医院北院5号楼6楼阶梯教室。

三、预答辩、答辩相关要求:

(一)预答辩、答辩专家要求

1.预答辩专家组需由不少于3名(单数)校内(含附属医院)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要求博士生导师。专家组成员需为具有正高以上职称,博士生导师1-2名,申请人导师可以参加预答辩但不参与表决。对于博士较多的学科可以安排多个预答辩专家组进行。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单数)具有导师资格的正高职称专家组成,且博导不少于三名。专家中至少包括两名外单位专家。委员会主席由具备博导资格的专家担任,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答辩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单数)具有导师资格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正高职称专家、一名外单位专家。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秘书一名。答辩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4.建议中西医结合专业研究生答辩专家组中有一定数量的中医学专业的专家。

(二)答辩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5月17日

博士预答辩申请

5月22日-5月24日

答辩申请

5月22日-6月7日

学位论文答辩

6月6日-6月8日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以上为初拟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答辩申请材料时,需一并提交“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班成绩登记表”电子版。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