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
关于做好2021年12月批次(第四批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09 浏览次数: 4265

各学位点、导师、相关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严格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扎好科研的“根”。根据研究生院相关要求,现就202112月批次(第四批次)授予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审核对象

所有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二、审核内容

        学位论文及其相关的原始资料,包含原始数据、实验记录、调研记录、问卷调查记录、拍摄素材和案例、病例、统计学分析结果等。

三、审核程序

1.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及原始资料

研究生在确定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全部原始资料完整、属实后,在审核表签名(见附件),将原始资料、科研记录本、学位论文和审核表一并交与指导教师。

2. 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

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已(拟)发表论文原始资料是否完整、属实及两者的关联性、科研记录是否规范、数据分析的正确性等,并在原始资料、科研记录本以及审核表上签名。

3. 学院审查

10月11日,请各研究生提交审核表及相关原始资料至汉中门八号楼501-2室,学院审核导师审核程序是否完成,并登记备案。

4.研究生院于1012日后组织专家对本批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组织抽检,并对抽检结果进行通报。

四、审核结果处理

1. 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不能提供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的, 或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没有经过导师审核的,不得进入答辩程序,不受理该人员本次学位申请。

2. 在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审核中,如发现原始数据存在不实,故意捏造或篡改实验数据及结果,或者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2021年修订).doc

 

                                                  研究生办公室

                                               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