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
【转】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19 浏览次数: 533


各党工委、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泰州校区管委会: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7号)和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年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员管理

1.学生管理

1)遵照“应放尽放,应回尽回”的原则,除部分承担临床实习、研究任务、竞赛准备工作的本科生、研究生外,如无特殊原因各类学生不得申请留校。家庭所在地是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可以申请留校。留校学生离宁,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出行。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对留校学生建立“一人一档”信息台账,详细掌握留校学生动态去向和健康状况等情况。

2)学生暑假期间一律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隐瞒个人相关行程、健康状况信息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直接责任,以及有关部门和领导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3)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引导每位学生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2.教职工和其他在校人员管理

1)教职员工离宁,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出行,并遵守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教职员工暑假期间一律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2)各单位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详细掌握本部门人员动态去向和健康状况等情况,引导本部门教职员工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继续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各校区内营业、施工单位及后勤保障、安保等人员,由汉中门校区管理办公室、基建处、后勤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统一扎口管理。

二、校园管理

1.严格校园管理。学校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在校内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考试等活动,应得到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的批准,相关部门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员管理有关事项。

2.加强食堂及商业网点管理。加强食堂环境卫生整治,按时通风、消毒。超市等商业网点要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等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责任。

3.加强实验室管理。假期开放的实验室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统一管理,各实验室需明确开放时间、负责人、在实验室师生人员情况等,并报保卫处和防控办备案。

三、应急管理

1.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指南和制度制定和落实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制度和要求。如发生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学校防控办报告情况,启动学校应急处置机制。

2.后勤处(校医院)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值班值守工作,保持与属地卫生疾控部门的密切联系,继续跟进疫苗接种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夏季汛期的到来,要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四、其他要求

1.严格落实值班安排。各单位、各系统严格执行各级值班安排,防控办将协同纪委办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2.提前谋划开学工作。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居住史、行程史的师生员工需提供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一律不返校。具体返校安排另行通知。

3.继续推进疫苗接种。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疫苗接种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构建全人群免疫屏障,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健康。

4.提高师生认识站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师生思想站位,高度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做好留校师生的思想引导、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以及相关生活保障工作。

 

校疫情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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