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前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来根发布时间:2022-04-01浏览次数:452


各党工委、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泰州校区管委会: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和331日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清明节假期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园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假期期间,师生一律不得前往涉疫地区。实习、规培学生应严格遵守相关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和人力资源处要动态、准确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人员的健康状况,加强对居住在校外的学生管理。

二、自41日起,本校师生员工进入校园,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仍需落实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查验“苏康码”和“行程卡”措施。确需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和车辆,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校,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查验“苏康码”和“行程卡”。

三、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积极做好在校学生的人文关怀、思想教育、心理建设和学业保障,妥善解决毕业班学生考研复试、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后勤处要积极落实好校园市场供应,做好质量、价格等方面的监督,切实为在校师生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人力资源处要督促、协调有关用工和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安保、保洁、食堂、宿管员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有关用工和主管部门应与相关第三方公司和从业人员逐一签订防疫责任书,切实压实各方责任。汉中门校区管理办公室、资产经营公司要切实加强对驻校区内相关单位的管理。

五、各类人员如有涉疫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按照属地要求先行居家隔离;各单位应第一时间向学校防控办报告相关具体情况。

六、各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级值班制度,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等现象。如遇重要紧急情况,要按照规定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泰州校区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校疫情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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