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玲发布时间:2025-10-20浏览次数:10

第一临床医学院2021-2024级同学:

根据江苏省资助管理中心有关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要求,现对我校评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评定工作的评选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具体班级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学院(校区)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知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且2024-2025学年在库,2025年秋季新评不参加。

学院(校区)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名额(人)

第一临床医学院仙林校区

56

第一临床医学院泰州校区

17

 

三、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必须满足学业成绩班级排名前50%或达到平均绩点3.0以上,必修课首考无挂科)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审程序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按规定向班级提出申请,各班级根据分配名额进行评定,班级确定推荐名单且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同学于1023日前登陆一体化平台“奖优(助)评选体系”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不申报评奖无效,并提醒带班辅导员登陆学工平台审核后提交学院审核。

10231730前,各班级将以下材料交至各班辅导员处: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3:班级评议小组意见(纸质版)

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4-2025学年)》(纸质版),按照要求打印签字盖章。

附件5:《高校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电子版)。其中,院系意见需要各班辅导员提供个性化评语。

2.学院(校区)对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

3.学院(校区)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将拟推荐名单在全院(校区)公示3天,后续学院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对推荐学生进行审定,并进行校级公示。

各班推荐申报人员需于1020-1023日期间登录一体化平台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工作。

附件1:2025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名额分配(仙林校区).xlsx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汇总表.xlsx

附件3:班级评议小组意见.doc

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4-2025学年).xls

附件5:高校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xls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