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临床医学院推选优秀大学生参加全国“最美大学生”评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杨玲发布时间:2026-02-15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院推荐“最美大学生”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推荐对象及要求

1.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覆盖我院全体研究生、本科生),且符合以下推荐要求: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品德修为高尚。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4) 自身本领出众。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卫国戍边、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 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1月以来)。

(6) 曾获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年度人物”或“最美大学生”的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

第一临床医学院推荐名额:1

三、推荐程序

1. 个人申报215-222各位意向申报“最美大学生”的同学请于215-222内,个人将相应申请材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报送,电子版提交至一临学工办徐老师处,邮箱:2958460394@qq.com

2.单位推荐:我院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初选;,择优推荐0-1名候选人,并同步考虑本院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

2. 材料报送(222日前):

1)《“最美大学生”学校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最美大学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

2)事迹材料(包括典型特征、详细材料、事迹简介和展示视频):《“最美大学生”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版)》(附件3),典型特征指能有力概括典型事迹形象的一句话;详细材料字数不超过3000字,要求真实准确、客观详实、层次分明、简明扼要、事迹突出,不得插入图片或视频;事迹简介不超过300字,为详细材料的高度概括性描述;

3)展示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荐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内容配字幕,上传字幕文件,时长不超过1分钟,文件不超过100MB,格式为.MP4,画面清晰,声音清楚)

4)获得荣誉奖励情况:被推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奖励的所有证书扫描件汇总为一个PDF文档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按类别整理)。如有其他事迹佐证材料,请另行汇总为一个pdf文档。

3. 学校评审和公示(227-35日):学工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名推荐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B13-525 徐老师 025-85811534

邮箱:2958460394@qq.com

五、工作要求

1. 严格审核把关:我院将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成果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所有证明材料需核对原件确认,务必保证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责任。

2. 突出特色亮点:事迹材料要聚焦中医药特色,有亮点、有重,通过具体案例、数据等真实反映其示范引领作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3. 严守时间节点:各申请同学须于2026年2月22日17:00前完成材料报送,电子版按要求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附件1.docx

附件2.xlsx

附件3.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