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玲发布时间:2026-03-16浏览次数:10

各班级: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动态管理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南中医大学字〔2019〕18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启动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

一、补登记对象:

1.2025级本科新生中尚未申请认定的“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学生。

2.2025级本科新生中由于对相关政策不了解,2025年秋季未申请认定的学生。

3.在校本科生中因各种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流程及要求

申请流程及要求和2025年秋季学期统一认定时一致。“免申即享”对象只需填写学校信息、家庭地址信息,即可直接确认。“免申即享”对象困难级别默认为特别困难,学院按正常流程审核,支持认定工作组手动调整困难级别。在“免申即享”基础上,可通过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分档资助。“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学生,特别是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需加入困难学生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学生提交书面申请放弃。

2024年起全面开展申请学生家访工作,做到先家访后认定,请学院在认定前填报家访信息。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已迁移至大数据中心,新的访问地址如下:

1.各学校用户:https://jsxszz.jsed.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

 2.各学生用户(电脑端):

https://jsxszz.jsed.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

申请流程及要求和2025年秋季学期统一认定时一致。具体流程如下:

1. 学生申请。电脑端https://jsxszz.jsed.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或移动端“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申请平台(入口为“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的“服务通道”菜单“资助申请”)自愿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请注意规范填写,班级名称须填写教务班级名称。“本学年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项目信息”中须注意同步勾选“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是”。因系统升级,手机号如出现不匹配的情况,请联系辅导员统一修改。

2. 学院认定。

①学生提交资助申请后,申请平台系统后台依据《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的计分方式,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打分,生成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量化分值。

②学院家访。班主任、辅导员等通过线上线下学生家访,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存境遇,依据生源地和校园地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状况、家庭负担情况等,综合判断学生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提升资助对象认定的精准性。

③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结合走访、谈话、民主评议结果等,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辅导员操作)。

④学院认定工作组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负责学院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初审,申请页面可点击“受助档案查询”调取申请者过往的受助信息【参照历年受助学生信息库中的学生资助档案,包含基本信息(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学习经历(基础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奖助信息】。申请平台提供的量化分值,可以作为各学院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免申即享”对象困难级别默认为特别困难,学院按正常流程审核,支持认定工作组手动调整困难级别。在“免申即享”基础上,可通过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分档资助。

3.学校认定。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复审,提出拟认定的全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认定要求

1.认定等级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残疾等级,设置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级。

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务必根据省考要求,严格认定,确保特别困难等级人数和一般困难等级人数一致。

2.公示要求

班级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不出现学生姓名,只公示学号),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删除公示信息。针对“免申即享”对象,取消提供证明材料和名单公示环节。

针对“免申即享”对象,取消提供证明材料和名单公示环节。

3.其他要求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区、高校等培育单位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获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获标准给予相应资助。对于少数确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不再申请认定和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可在认真核查、集体审议基础上,免于认定和资助,需学生提交书面申请确认放弃。对于确实存在经济困难,但因自卑心理等原因没有主动提出申请的学生,要通过家庭走访和民主评议落实“应助尽助”。

三、时间节点和后期管理

1.请各班申请学生:

①注意:在平台申请认定时,“本学年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项目信息”中“国家助学金”应填“是”,属于建档立卡学生和残疾学生的在“减免学费”处也填“是”。

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简述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情况)至各班负责人,作为各班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其他附件中的经济量化表可供班级评议使用)

2.请各班组织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于3月19日前召开班级民主评议,结合走访、谈话、民主评议结果等,认定困难等级。必要情况下在系统中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调整附补充情况说明(至少30字)。

3.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20日17:00前将①《申请表》纸质版(申请者通过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须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好字)②《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汇总表》:(只需汇总新增学生名单)、③评议小组过程及意见(手写签名) 共三份材料纸质版报至各班辅导员老师处。同时报送附件1汇总表(电子版)至各班辅导员老师汇总。

4.请各班在评议过程中注意保护和尊重同学隐私。其他未尽事宜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准。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汇总表.xls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记录表 .doc

学生申请操作流程.docx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