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
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19 浏览次数: 10

学位点科室全体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我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版)(附件1)要求,现就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2022年招生资格审核组织实施、资格审定,以及研究生招生等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办公室。

2.科室在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科室主任具体负责本科室范围内研究生指导教师2022年招生资格审核、研究生招生等各项工作。

二、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1.工作通知:8月19日8月20日,研究生办公室发布工作通知,科室按要求通知到本科室范围内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导师。

2.导师申报:8月20日8月25日,各研究生导师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第一临床医学院(江苏省中医院)2022年申请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按规定时间要求报送材料至各科室;提供符合审核条件的在研课题项目书、最高影响因子的SCI文章原文及当年影响因子检索截屏(3篇以内)、导师个人简介等证明材料(每位导师的所有证明材料整合成一个文件上报文件命名为科室名+导师姓名”)。

3.资格初审:8月21日8月29日,科室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版)(附件1)规定的条件,组织开展本科室范围内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初审工作,并及时将导师申报材料和初审结果报研究生办公室

4.资格复审:8月30日93研究生办公室对各科室报送材料和结果进行复审,复审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校研究生院,由校研究生院终审后确定。

三、招生计划

科室根据符合招生资格的导师意愿及专科发展需要,合理申报2022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并填写第一临床医学院(江苏省中医院)2022年科室招收研究生计划申请(附件3需科主任签字,报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审核、经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校研究生院

四、工作要求

1.申请招生导师对本人申报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申请人,取消招生资格并予以通报。科室须认真审核申请导师招生资格,并将初审结果及时反馈至导师本人。

2.各科室及时组织本科室研究生导师认真学习《关于实施研究生导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 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5)。

3.科室82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办公室,包括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科主任签字,各申报导师支撑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龚晓燕   联系电话:025-86587820   电子邮箱:826110@njucm.edu.cn

 

 

                                               研究生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版).pdf

附件2:第一临床医学院(江苏省中医院)2022年申请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第一临床医学院(江苏省中医院)学位点(专科)2022年招收研究生计划申请表.xlsx

附件4:关于实施研究生导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 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pdf.pdf

附件5:南中医大研字[2018]22号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