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研究生评选推荐的通知

发布者:刘义玲发布时间:2024-05-29浏览次数:804

各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党委研工部《关于做好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研究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研究生“以岭中医药奖”评选推荐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共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十名,其中教师类(包括各类教学、科研、临床人员,下同,共五名)和学生类(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下同,共五名);二等奖二十名,其中教师十名,学生十名;三等奖三十名,全部是学生。

注意:学院没有名额限制,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均可提交材料到学校审核。

二、推荐对象、条件及推荐名额

推荐对象和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工作进度安排

1. 5月29日,学院发布评选通知,各班级进行宣传动员;

2. 6月4日中午12:00前,参评同学自行将申报材料交至汉中门校区8号楼106办公室;

3. 6月4日下午17:00前,参评同学将审核后的课程成绩单、四六级证书、论文、奖励、著作、学生参加各种活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省中行政楼608王老师)后,扫描形成一份PDF文件,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一起交到汉中门校区8号楼106办公室;

4. 6月5日中午12:00前,学院将审核材料后的材料上报党委研工部。

四、申请人材料报送要求

1.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评审表》纸质版三份、电子版

2.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3. 成绩单打印件一份(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有效);

4. 英语六级(若六级不通过,可提供四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5. 论文相关材料除论文正文外,还需要提供检索报告和中文期刊当期的封面、全部目录页。检索报告中用笔或画图符号醒目标注第一作者、共同一作的*或# 等释义、作者单位、发表时间、影响因子、文章类型等信息,检索报告需导师或通讯作者、学生本人签字证实;

6. 主持的科研项目立项证明一份,用笔或画图符号醒目标注姓名、项目名称;

7. 志愿、社会实践、获奖、履职等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 以岭中医药奖学金不与其他任何奖学金冲突,各学金所用的材料均可用于参评此次以岭中医药奖学金,本次参评用的材料亦可用于之后的所有评奖评优;

2. 申请人的相关成果和支撑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皆可(推荐汇总表中涉及全部内容需提供附件,无附件支撑视为无效材料);

3. 参评学生有关学术成果认定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奖、助学金科研成果(论文)认定办法》(附件5)执行,如有其他高质量学术成果,亦可提交由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委员会认定;

4. 成果或文章具体时间截点为攻读硕士或博士相应培养阶段期间发表或获得成果-2024年4月;

5. 提交材料清单:

1)纸质版:用燕尾夹夹住即可,不要用订书机装订。装订顺序为①附件3评审表一式三份 ②成绩单 ③英语证书 ④附件4中提及的论文(论文顺序与附件1填写顺序一致,先提供检索报告,然后提供论文,即第一篇检索报告对应第一篇论文,第二篇检索报告对应第二篇论文,依次类推) ⑤主持的科研项目立项证明 ⑥志愿、社会实践、获奖、履职等证明材料(与附件4填写顺序一致);

2)电子版:①附件3评审表 ②附件4推荐汇总表 ③学院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的课程成绩单、四六级证书、论文、奖励、著作、学生参加各种活动等材料的PDF文件,以“姓名”命名。

6. 请提交材料前逐字逐句检查至少3遍!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管理办法.pdf

附件2 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评选条件.pdf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评审表(学生).doc

附件4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推荐汇总表(研究生).xlsx

附件5: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申请奖、助学金学术成果(论文)认定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pdf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