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学校将对2020级至2023级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3日
二、参评对象
2020级至2023级学生
三、评定程序要求
各学院成立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定小组,严格遵循评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的规定执行。辅导员应全面了解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及相关要求。各学院应充分重视评定过程,通过综合素质评定,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起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图强,带动学院、班级学风建设。
四、评定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为评定标准。(满分90分,请仔细看附件4)为评定标准,最终结果填写在附件2上。
2.专业学习素质:由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23-2024学年课程成绩,负责按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点并计算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
3. 身体素质:以体育部提供的成绩为准。体育健康测试免测的同学成绩以当年男女生平均成绩分别计算。
4.发展性素质:发表论文、论著情况、专利等必须是以南京中医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其他各类加分须严格参照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中各类加分条目和要求(其中学科竞赛加分标准与教务处推免标准一致),不超出所列范围。(加分材料必须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区间内)。
5. 请各班级在辅导员领导,班长组织下认真审核加分材料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加分材料原件拍照版或扫描版,复印件需要上交学院进一步审核,请各班做好材料汇总整理和收取。
五、材料提交
9月20日17:30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辅导员审核无误,且签字后,交至B13-525杨玲老师处:
1. 各班级《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纸质版
2. 各班级发展性素质加分表和加分材料复印件
3. 班级评议人员名单
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报送至邮箱:925839526@qq.com
1. 注意在辅导员审核无误后再报送,如有改动请修改报送最新版
2.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电子版按专业汇总;发展性素质加分表按专业汇总。(班级评选名单只需要交纸质版)
3. 加分材料原件电子版
所有加分材料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作备份,不归还。论文以已经见刊发表为准。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发展性素质加分表》.xls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测评表》.xls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