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玲发布时间:2024-09-14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学校将对2020级至2023级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4913—2024923

二、参评对象

2020级至2023级学生

三、评定程序要求

各学院成立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定小组,严格遵循评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的规定执行。辅导员应全面了解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及相关要求。各学院应充分重视评定过程,通过综合素质评定,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起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图强,带动学院、班级学风建设。

四、评定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为评定标准。满分90分,请仔细看附件4)为评定标准,最终结果填写在附件2上。

2.专业学习素质:由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23-2024学年课程成绩,负责按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点并计算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

3. 身体素质以体育部提供的成绩为准。体育健康测试免测的同学成绩以当年男女生平均成绩分别计算。

4.发展性素质:发表论文、论著情况、专利等必须是以南京中医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其他各类加分须严格参照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中各类加分条目和要求(其中学科竞赛加分标准与教务处推免标准一致),不超出所列范围。(加分材料必须在202391-2024831日区间内)。

5. 请各班级在辅导员领导,班长组织下认真审核加分材料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加分材料原件拍照版或扫描版复印件需要上交学进一步审核,请各班做好材料汇总整理和收取

材料提交

92017:30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辅导员审核无误,且签字后交至B13-525杨老师处

1. 班级《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纸质版

2. 各班级发展性素质加分表和加分材料复印件

3. 班级评议人员名单

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报送至邮箱:925839526@qq.com

1. 注意在辅导员审核无误后再报送,如有改动请修改报送最新版

2.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电子版按专业汇总;发展性素质加分表按专业汇总。(班级评选名单只需要交纸质版)

3. 加分材料原件电子版

所有加分材料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作备份,不归还。论文以已经见刊发表为准。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913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发展性素质加分表》.xls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docx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测评表》.xls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docx

2024年8月30日体测成绩.xlsx